1 总则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2 依据
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;
《关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冀环科技函[2019]156号。
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3.1 基础信息
公司名称:应急管理部北戴河康复院(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)法人代表: 郭玉梅
地理位置: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保二路13号3.2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(根据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)
污染物名称 |
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|
实际排放浓度 |
允许排放量 |
备注(废气/废水) |
COD |
≤250mg/L |
70 mg/L |
6.58t/a |
废水 |
氨氮 |
≤47mg/L |
20.9 mg/L |
0.805t/a |
废水 |
3.3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
我公司的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,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(秦皇岛市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)。
3.4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并通过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北戴河区分局的备案。
应急管理部北戴河康复院(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)
2019年4月19日